关于昌平区启动2026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最后一批)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进行,第三批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4日--9月24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104832305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查阅并下载,下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6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三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 1.受理点一:区科委--昌平区超前路9号院托管中心(食堂)二层202室 2.受理点二:昌发展公司--回龙观东大街338号AI加速中心(原腾讯众创空间)A座3层会议室,123号电梯上3层 3.受理点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8号院西侧红楼 一层大厅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五、申报要求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登记。 六、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2026年资质到期企业)应于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应写明是否存在业务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等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异地搬迁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迁入申请(写明企业基本信息、高新认定年度及技术领域、高新证书信息、迁出及迁入地、搬迁原因等信息,加盖公章); 2.新旧营业执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多次变更名称的企业,需提交所有执照);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高企资质要求或技术亮点的材料,如企业上一年度基本财务数据、研发投入及占比、高新收入及占比、科技人员数量及占比等情况,以及主要技术、获奖、风投或其他企业亮点等。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迁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忘记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请点击“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七、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http://www.bicpa.org.cn/p1/cjjl.html和 https://acc.mof.gov.cn,https://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xxxzcf/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5.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及本市《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模块进行报告报备,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信息放置在审计报告每一页的右下角。 企业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按照以上《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查验网址为https://acc.mof.gov.cn。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3〕16号)及我市税务师协会《关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执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进行业务报告报备,在报备页面生成二维码,将信息服务平台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企业应聘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事务所出具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研发费用归集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研究费用等数据应客观、准确。 (三)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受理认定及事中事后监管。受理认定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按政策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称变更、异地迁入、资格取消等事宜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公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2、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3、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浙国土系统一年67人落马 官员贪腐暗推房价高企
发布时间:2010-01-08 浏览量:19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1.06
 

 

浙江省国土系统近年“前腐后继”的官员(部分)

    2009年12月25日,因犯受贿罪,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土规划建设局原局长李幼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法院判决确认,李在担任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房产公司负责人、建筑承包商等人在工程监管、验收、工程款支付及征地、项目建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0万余元。

    据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浙江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该省国土系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已达61件67人,其中有15位正、副局长。

    一位检察官说,近年来,各地的房价一路攀升,火热的楼市、高昂的房价让许多百姓望楼兴叹,在声讨房价高涨时,不少人往往把矛头指向开发商的唯利是图,殊不知,畸高的房价中,也有腐败官员的一份“功劳”。

    “房价里还包括了腐败的成本。”检察官说,开发商是精明的商人,他们不会为自己的行贿埋单,这些行贿的支出都会被打入成本,转嫁给购房者。如此一来,购房者是钱权交易的付款者和冤大头。

    各个监管环节都有腐败官员的身影

    在浙江省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敏一案中,当地知名房地产企业几乎全部卷入。何不仅收受各种贿赂,还通过帮房地产老板集资拿利息,到房地产公司低价订房转手卖掉赚差价,以及投资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等。

    继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经理陈静在西溪湿地的有关工程中受贿500万元被判刑,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因伙同他人向工程中标单位收受贿赂988.4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2009年12月22日,也因此涉案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被正式移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据称,许的涉案金额或超过亿元,其中牵涉杭州的多家房地产企业。

    “事实上,从目前浙江检察机关查处的已经定案的涉房地产腐败案件看,从土地、规划、贷款到销售,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监管环节都可以寻觅到腐败官员的身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一位检察官说。

    在立案查处的台州市国土局原局长刘长春一案中,台州市检察机关从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涉嫌行贿的线索入手,除先后查处了台州市国土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尚友,台州市国土局路桥分局原局长李嘉、原副局长郭炳涛,温岭市国土原局长吴宗斌、原副局长杨文斌等受贿案外,检察机关还从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链入手,立案查处了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支行原行长蒋达强、台州市路桥区委原副书记郑敏华等8件9人涉房地产贿赂案件。

    在经济并不发达,但房价直逼发达城市的丽水,除市国土局原局长 叶杰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敏,检察机关从国土系统与房地产商之间的权钱交易中,先后查处了景宁县两任国土局长陈守霖、沈永明,丽水市国土局莲都区分局原副局长魏兴等13件13人贿赂案件,以及丽水国土勘察院贪污受贿窝案。其中2009年11月27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的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原院长郑宏峰贪污225万元、受贿150万元,涉案金额创下了丽水历史上的新高,被称为“丽水贪腐第一案”。

    而在浙江被查处的被“房产”诱惑的贪腐官员中,也不乏地方的主要领导。2009年12月18日,黄安波被洞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之前,黄的身份是浙江省平阳县县长,他在担任平阳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平阳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预安排新厂区地块、房产项目变更设计以及土地出让金补交等方面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74万余元。此前,该县原常务副县长徐定锦也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而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2005年,浙江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徐孝西东窗事发,牵出浙江省新昌县委原副书记刘德秋、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新昌县国土局原局长王敏勇、新昌县财政局原副局长陈建军、绍兴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蒋永舟、绍兴市委原副书记范雪坎等官员;2008年5月,曾与范雪坎搭档的绍兴市原市委书记冯顺桥也翻船落水。

    据介绍,在浙江2009年立案查处的61件国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涉及国土官员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利益纠葛。受贿犯罪案件中,一半以上的受贿国土官员与房地产商有不同程度的利益交集。

    事实上,据统计,不仅是浙江,近年来落马的贪官不少都与房地产潜规则下的腐败有关,财政部原副部长朱志刚,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天津市政法委原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重庆市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炳毅,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局原局长李仲……都与房地产腐败有关。

    透过这些落马贪官,人们可以看到房地产腐败的影子。在他们的“罪状”中,也都有着房地产商们的身影。

    90%以上是大案

    据介绍,与许多地方一样,在浙江近年查处的涉房地产犯罪案件 中,新型受贿犯罪不断出现,大案要案也越来越多,违法金额更是一次次超出人们的想象。

    在分析2009年浙江国土系统贿赂案件时,浙江省检察院副巡视员、反贪局副局长倪集华说,由于房价地价的快速上涨,使得2009年涉及房地产的贿赂案件涉案金额暴涨,90%以上是大案,“受贿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已是司空见惯”。

    在刘长春一案中,检察机关指控刘长春收受的近140万元贿赂中,有相当一部分系其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方式从房地产公司老板处购得房产名义收受贿赂的。起诉书显示,刘长春或以自己父亲之名、或以儿子之名,甚至以自己妹夫张某儿子的名义,从不同的房地产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

    同样,在法院审理认定的叶杰耀受贿款中,有三套商品房系房地产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叶杰耀及其共同利益关系人,仅该三套商品房交易,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价值就达59万余元。

    相比之下,丽水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敏更像是“投资高手”。2005年8月,何投资100万元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马老板合资开发一块土地。还以外甥的名义签合作协议,明确自己不参与经营管理,拿固定回报35%。半年后,何如愿以偿,获得35万元回报。2007年,何又借丽水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季某找他办事之机,向季某透露想订一套房子的意愿,季某马上自垫定金并以何敏外甥的名义帮他订了一套,4个月后,房子转手,何敏没出一分钱就赚了10余万元。

    老百姓为腐败和暴利双重埋单

    “官商合谋,结果是楼市利益的天平倾向开发商,老百姓的钱袋要 为腐败和暴利双重埋单。”据悉,2003年,浙江检察机关在国土系统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3件43人,其中涉案县级局正副局长10人。而在2009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的国土局中就有3个局的“一把手”落马,“级别之高、犯罪数额之大,都是前所未有。”倪集华说。

    杭州市民孙庆认为,当一个领域多年来腐败始终层出不穷,并成为一种现象时,应当值得相关部门认真反思。

    采访中,针对房地产业腐败问题的长期存在,法律专家认为,腐败的根源并不在于相关法律不健全,而是相关人员为房地产业的巨大利益诱惑所致。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性产业,它从规划立项到生产销售,又与密集的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土地的出让到房产的销售,不仅涉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还有房管、工商、税收、交通、环保、卫生防疫、消防、地质勘探、园林、人防等众多机构的审批或备案。一位开发商说,这样每拖上一天,就可能有上万元乃至更多的贷款利息费用产生,有多少房产公司经得起拖?

    还有如土地的招拍挂,这本是个好政策,如果寻租之手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一些不良官员就可以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上暗度陈仓,让土地出让价格再次成为开发商和腐败官员手中的橡皮泥。

    有关人士认为,当下要强化与楼市相关的权力监管,同时,建立起精确科学的房价坐标体系、成本公示及利润审核机制,用健全的监督严审离谱的价格,缩小犯罪空间。(范跃红 记者 董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