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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辅导
发布时间:2010-01-11 浏览量:3366
股份公司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应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辅导期至少为一年。
  (一)上市辅导的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二)上市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